一、“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的实施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提出要抓好七个“突破口”,在七个方面精准发力,带动各项工作整体推进。七个“突破口”包括: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广覆盖的粮食质量检验检测网、建设智能粮库、打通粮食物流节点、构建全国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完善两级储备协同运作机制和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等内容。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粮食局将在粮食流通领域联合推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将七个“突破口”中“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等3 项内容进行整合,通过中央财政引导性资金扶持,发挥粮食流通对生产和消费引导作用,将大力提升粮油产品优质品率作为粮食工作的重要任务,满足消费需求,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
(一)引导优质粮食生产
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连续多年丰收,在产量大幅增长的同时,粮食供给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据有关专家调查推算,目前,我国优质粳稻占比约为30%,优质籼稻占比约为10%,通过市场引领提升优质稻谷的空间较大。从小麦来看,优质强筋小麦占比约为4%,优质低筋小麦占比不到1%,优质中筋小麦占比约为10%。优质中筋小麦有一定提升空间,但优质强筋和低筋小麦缺口巨大,提升难度大,应当注重在有适宜条件的地区加强引导,大力发展。从玉米来看,我国南方和中部地区玉米真菌毒素水平偏高,用作饲料受到很大限制;东北地区玉米虽然真菌毒素水平很低,但由于越区种植以及烘干作业粗放等导致玉米脂肪酸值偏高,用作高端饲料也有影响,因此,在南方和中部地区采用综合措施降低玉米真菌毒素水平,在东北地区限制玉米越区种植,积极推广保质烘干技术,充分利用自然条件优势发展高品质食用和饲用玉米,对于提升国产玉米竞争力将会起到显著作用。
“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将通过标准引领、示范带动、政策扶持等措施,加强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大力推进优质粮油地域品牌和企业品牌建设,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机制,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大幅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供给,满足粮油消费升级需求。
(二)提升粮油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随着粮油生产和加工技术的不断进步,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措施不断完善,我国粮油质量安全状况总体向好,为保障食品和饲料安全奠定了重要基础,但是受气候变暖、病虫害频繁、局部地区土壤污染、以及生产流通方式落后等因素影响,我国部分地区粮食中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真菌毒素超标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方面构成了食品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严重影响了我国粮油产业竞争力,造成粮食资源浪费、农民收入下降,企业成本增加,也严重削弱了产品市场消费信心。“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将采取制定更加严格的标准、加强粮油品质与安全测报测评、加强科技示范推广、实施粮油品质与安全标识、质量追溯信息公开、第三方检验和加强产品抽检等制度和措施,督促引导粮油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粮油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三)促进粮油健康消费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们告别了食物短缺时代,膳食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据权威部门调查统计,30 多年来,我国城乡居民口粮摄入量逐年下降,1982 年为703g/ 标准人日,1992 年为538g/标准人日,2002 年为418 g/ 标准人日,2012 年为376 g/ 标准人日。30年时间口粮摄入下降了近一半,谷物从“主食”变成了为“副食”,而且加工得过精过细,已经严重低于以“谷类为主”的膳食指南要求。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超重、肥胖等新的营养问题的凸显,糖尿病、高血压等营养相关慢性病呈现“井喷”态势发展。营养学专家表示,有充分证据表明,健康是吃出来的,病也是吃出来的!谷类摄入量的大幅下降及谷物加工过精过细,与营养相关慢病的快速上升有密切相关性。“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积极倡导坚持“以谷类为主,食物多样”的膳食模式,加强谷类膳食与健康关系研究,大力宣传普及营养健康常识,鼓励开发推广绿色健康特色粮油产品,积极应对不良消费引发的健康危害,引导公众养成良好饮食习惯,促进粮油健康消费。
三、“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
为了推进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联合粮食、农业行业相关科研院所、院校、检验机构和重点粮油加工企业专家,经4 个月努力,共同研究提出了“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征求意见稿),包括:小麦、小麦粉、挂面、稻米、大米、食用玉米、饲用玉米、大豆、食用植物油、杂粮、杂豆及质量控制导则,共12 项,正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拟作为粮食行业标准发布实施。“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安全性要求更加严格。以执行现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为基础,引入“安全指数”概念,对“中国好粮油”产品中重金属、真菌毒素和农药残留等污染物限量提出了更严的要求,以 “安全指数”不大于0.7,即国家标准限量值的70%,作为“中国好粮油”产品入围的基本条件,引导生产经营者在粮油生产和加工过程采取更加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
二是根据食品加工实际需要和市场认可原则,对优质粮食进行分类分级。优质小麦按照强筋、中筋和弱筋进行分类,将食品加工适用性作为品质分级主要指标,加工适用性大于80 分为各类优质小麦和小麦粉的基本要求;将食味值作为优质稻谷和大米品质分级主要指标,食味值大于80 分为优质稻谷和大米的基本要求;优质食用和饲用玉米均以脂肪酸值作为品质分级主要指标。同时,针对不同食品用途,设定了一系列理化特性评价指标作为“声称指标”,尽管不参与分类定级,但鼓励明确标识,方便食品企业和消费者自主选择,也有利于企业开发特色产品。
三是倡导适度加工。优质大米和小麦粉标准取消了按加工精度分级的传统做法,鼓励企业兼顾加工适用性、食味、营养和出品率自行确定产品加工精度;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生产充分保留天然营养成分的健康粮油产品;在质量控制导则中明确规定,不得采用过度加工手段浪费能源和粮食。
四是突出营养特性。在食用植物油系列标准中,将各种植物油的必需脂肪酸含量,以及植物甾醇、生育酚及生育三烯酚、多酚类物质、角鲨烯、谷维素、芝麻素等营养伴随物含量,均列为“声称指标”,积极引导消费者“少吃油”、“吃好油”、“科学用油”;杂粮杂豆标准,要求明确标识蛋白质、抗性淀粉、β- 葡聚糖、黄酮等营养成分含量;调和油及花色挂面标准,要求明确标注营养改善目的、配料比例和重要营养成分含量。
五是明确质量信息公开要求。标准规定,供应方应提供可供质量追溯的信息,原粮质量信息包括:品种、产地、收获时间、种植面积、化肥和农药使用、产量或可供交易量等生产信息,收购、烘干、储存条件等收储信息;成品粮油质量信息,在原粮信息基础上,增加原料配比、加工批次、成品储存、运输方式等信息,信息公开方式包括提供后台查阅和标签明示两种方式,产品标签应明确标识原料产地、收获时间、关键品质指标和特征成分含量等,便于用户和消费者选择。
六是积极对接大宗优质粮食平台交易。“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充分考虑了开展大宗优质粮食平台交易的需要,在确定各项安全和品质评价指标的同时,增加了产地、种植面积、可供交易量及收储货位等信息。根据加工企业关注原料品质一致性的要求,还增加了原粮品质一致性评价指标。对于构建优质粮油平台交易体系,引导优质粮油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促进优质优价机制建设,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开展优质粮油测报和测评
1. 开展收获粮油品质测报和信息发布。省级粮食部门应加强统筹规划和部署,参照中国好粮油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收获粮油品质测报,并以产粮产油市、县为单位及时发布新收获粮油品质测报信息,包括主要种植品种,特别是优质专用品种的品质状况、预期产量、分布区域以及相关风险提示等,有效指导优质粮油的种植、收储和销售。国家粮食局统一建立测报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为各级粮食部门上传、整理、审核收获粮油测报数据及发布测报信息提供服务,实现数据共享。
2. 开展粮油产品质量测评。各级粮食部门应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生产销售的粮油产品开展测评。测评范围包括当地主要品牌、各种档次的米面油杂粮及主食产品,应覆盖所有拟参加申报和已经认定为中国好粮油的产品。测评样品主要从市场上采购,测评内容包括产品品质、食品安全、营养特性、包装与标示的规范性等。省级粮食部门应统一制定年度粮油产品质量测评计划和工作方案,协调落实检验机构及专项经费,及时组织报送测评信息。国家粮食局将每年2 次选择部分大中城市开展粮油产品质量测评。
3. 制定中国好粮油产品必检项目目录。国家粮食局统一制定中国好粮油产品必检项目指导目录和检验要求。省级粮食部门应依据本地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品质测报、市场抽检测评情况,制定本省(区、市)中国好粮油产品必检项目目录,报国家粮食局同意后实施。申报中国好粮油产品的粮食生产、收储和加工企业,应按照产地省级粮食部门公示的必检项目目录及相关规定出具第三方检验报告。
(三)开展“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及信息发布
1.为了加强“中国好粮油”品牌建设,国家粮食局将建立“中国好粮油信息平台”,统一发布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的优质粮油产品质量及溯源信息,引领和推进优质粮油产品发展。
2.“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和发布,由各省级粮食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应设立专家委员会或委托指定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产品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对生产基地和加工场所进行考察。对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的产品及品牌,推荐到“中国好粮油信息平台”发布信息。各省级粮食部门要公布组织“中国好粮油”产品申报遴选的方式、程序、范围、标准、第三方检验机构目录、必检项目目录等,同时要对本地区的“中国好粮油”产品进行定期抽检,对相关企业信用情况进行定期调查。
3. 各类企业可按照自愿参与原则,向属地粮食管理部门提出遴选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原粮申报主体可为种粮大户、合作社、产后服务中心、收储企业等,申报产品为可溯源种植区域、可供交易的优质专用粮食,其中稻谷、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品种一般不少于500吨。成品粮油申报主体主要为粮油加工企业按“一品一报”原则进行申报。
4.“中国好粮油”上榜产品信息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对抽检不符合要求、标识宣传不规范、不履行“好粮油”管理要求、出现明显质量和信誉问题的品牌及产品,系统将自动进行提示警示直至清除。
5.推进“中国好粮油”产品交易。“中国好粮油信息平台”与“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机制。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定期开展“中国好粮油”专场交易,将提供优惠条件,建立保障措施,引导符合好粮油标准的产品进场交易,并积极探索建立优质专用粮食中远期订单交易模式。加强“中国好粮油”产品供应链系统建设,在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城市,试点开展原粮和成品粮油“公共仓”建设,为优质粮油的生产、交易、加工、销售提供重要的专业化服务保障。积极创新“中国好粮油”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模式,鼓励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中国好粮油”产品进社区、进食堂活动。
(四)加强“以谷类为主”的膳食营养宣传
坚持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增加谷类特别是粗粮消费,对于改善居民健康具有重大意义。国家粮食局将组织相关领域科研院所、院校的专家学者研究制定“谷类和油脂健康消费指南”、编纂系列粮油健康消费科普图书资料、制作系列专题节目等,为开展粮油健康宣传提供重要支撑。
在科技活动周、世界粮食日等重要时点,国家粮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策划并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协调媒体宣传报道,制作下发主题宣传册、宣传品,指导各省区市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地方各级粮食部门要组织龙头企业,联合科研机构,大力开展地方特色健康粮油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宣传,加强特色粮油基地建设,健全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产品质量与健康功能评价,积极培育特色粮油产品市场,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促进地方特色粮油产业发展。
(五)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工程
从2017 年起,组织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工程,按照分省推进原则,选择一批具有优质粮油生产潜力的产粮、产油大县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粮油加工企业,作为示范县和示范企业,引导优质粮油集约化、标准化生产,提高优质粮食收储服务保障能力,加强优质粮油销售体系建设,加强粮油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积极采用“中国好粮油”标准开发生产优质粮油产品,开展绿色优质粮油品牌创建和健康消费宣传,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优质粮油产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加快粮油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四、“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的推进措施
各级粮食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组织制定本地区推进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
要注重整合资源,将“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与产后服务中心建设、质检体系建设、应急保供和“放心粮油”体系建设等项目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积极邀请和组织相关科研院所、院校、质检机构、技术推广机构成立专家团队,支持本地区“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的实施。
鼓励社会组织、企业、科研院校开展提升粮油品质、营养健康科学研究和重大课题攻关,加强优质粮油品牌建设和品牌提升战略性课题研究,为“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提供支撑。
鼓励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利用主题科普宣传、产品展示交易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国好粮油”产品的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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