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评为200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平安单位”

  • 时间:2009-04-10

日前,中央国家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彰了包括我院在内的494200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平安单位”。

2008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平安建设为基础,以落实奥运安保工作为重点,在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及第29届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做出了贡献。在荣誉面前,我院将再接再厉,不骄不躁,为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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