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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检测中心及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搬迁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3    

因本单位工作需要,特以比选的方式进行检测中心及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搬迁单位的选定工作。

一、搬迁工作概况

1.搬迁工作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科大厦单位检测中心及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搬迁

2.本次搬迁工作,是将我院检测中心和中心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由现在的12层和13层搬迁到2层、11层或13层南侧及搬回安装等事宜,具体搬迁情况详见资产搬迁表。

二、比选内容

1.仪器设备搬迁的工作方案。

各参比单位的资质、所提供的服务、保质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类似业绩等。

2.仪器设备搬迁的工作报价。

报价应按资产搬迁表所示,以清单形式报价。报价总价应包含完成本搬迁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已有建筑物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完工后的拉圾清理费、设备拆除安装费、安全措施费等。

3.仪器设备搬迁的期许工期。

第一阶段(搬出):原有实验设施设备搬至21113层暂存点,及部分安装调试15个自然日内。

第二阶段(搬回):暂存点实验设施设备搬回至1213层,及  全部安装调试15个自然日内。

三、比选人

比选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

项目联系人:季振江

联系电话:010-58523610

四、申请文件要求

1.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1

2.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申请人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拟组建的仪器设备搬迁团队人员基本情况;(格式详见附件2

5.申请人近三年仪器设备搬迁业绩;(格式详见附件3

6.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法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4附件5

7.申请人具体搬迁方案。

无特殊说明外以上申请文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六、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装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为一册。

2.申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3.申请文件的密封:

1)所有申请文件应密封在一个密封袋(或箱)内,并在开口处粘贴封条,封条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方章;

2)密封袋(或箱)应粘贴封面,封面内容应包括:

①项目名称;

②申请人名称;

③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法人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递交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代理人递交时);

2)请有意向参与比选单位三日内向比选人索取《资产搬迁表》;

3)请意向单位于20236161400分前将比选文件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1号粮科大厦101006室。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

                                      202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