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十二五”建设规划》

  • 时间:2012-01-11

  目录

  一、主要成就和存在问题

  二、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发展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任务和项目布局

  (一)加强粮油仓储烘干设施建设

  (二)推进粮食仓房维修改造

  (三)推进粮食现代物流发展

  (四)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

  (五)加强新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

  四、项目总投资测算

  (一)粮油仓储烘干设施建设

  (二)仓房维修改造

  (三)粮食现代物流项目

  (四)农户科学储粮专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

  (二)完善支持政策

  (三)引导多渠道投资

  (四)严格项目管理

  (五)组织好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发改经贸〔20072136号)、《粮油仓储设施建设方案》(发改经贸〔20092875号)和《粮食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国粮展〔2011224号)等要求,并结合我国粮食流通设施现状编制。本规划包括粮油仓储烘干设施建设、仓房维修改造、粮食现代物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等四个方面。

  一、主要成就和存在问题

  “十一五”时期,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资金约800亿元,其中中央补助投资约100亿元,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仓房维修改造和农户储粮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十一五”时期,中央和地方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加大了对粮油仓储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全国共投入建设资金约360亿元,其中中央补助投资约80亿元,地方政府和企业投资约280亿元。共建设仓容6400万吨,油罐1000万吨,烘干能力3000万吨,维修改造仓房约1.1亿吨。截至2010年底,全国粮食仓储企业有效仓容达到3.49亿吨、油罐罐容1410万吨、粮食烘干能力1.1亿吨。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长34%、194%和58%,基本能够满足粮油收购储备需要。

  “十一五”时期,特别是2007年全国《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发布实施后,各地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五年间国家共安排中央补助投资约15亿元,带动地方政府和企业投资约390亿元,在主要跨省粮食物流通道上陆续建设了一批以大连北良港、上海外高桥粮食物流中心、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等为代表的重大项目,东北各港粮食发运能力和东南沿海接卸能力显著增加,长江通道初步形成,黄淮海流出通道重要节点建设开始启动,陕西、甘肃、新疆等西部地区也初步形成了一批重要物流节点,上述项目建成后使全国新增中转能力1.2亿吨以上,新增散粮中转设施接收能力28万吨/小时,粮食物流效率明显提高。

  “十一五”时期,在试点的基础上,2010年正式启动了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总投资约24亿元,其中中央补助投资7.06亿元,地方配套和农户自筹约16.6亿元。为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万农户配置新型小粮仓,可为农民存储粮食约79亿斤,每年减少储粮损失约5.1亿斤,预计可为农民直接增收5亿元。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大规模对农户储粮设施建设给予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专项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减损增收效果显著,深受广大农民欢迎。

  “十一五”时期,国家粮食局组织开展了《植物油库建设标准》、《粮食物流园区总平面设计规范》、《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等25项粮食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工作,其中9项为国家标准、16项为行业标准。散粮汽车、吸粮机等散粮运输装卸设备得到了进一步推广和应用。集粮食仓储、物流、加工、信息和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的粮食物流园区发展迅速。

  当前,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地区间进展不平衡,应急保障能力等薄弱环节有待加强;基层粮库仓储设施陈旧老化严重,急需维修改造提升功能;粮食物流“瓶颈”尚未突破,跨省散粮运输比例不高;新仓型、新技术、新工艺等研发推广力度不够,制约设施建设水平。

  二、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发展目标

  2015年,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基本满足粮食增产、保障供给的要求。完善粮食仓储体系,达到现代化水平;基层粮库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基本消除长期露天储粮,并建立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主要跨省粮食流出通道设施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实现散粮火车“入关”运行,散粮流通比例明显提高;改善农户储粮条件,减少粮食产后损失。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全国和各地区各类设施建设规模和布局,统筹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设施布局,合理引导企业投资方向,加强资源整合,避免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调整结构,提升功能。根据地区发展、产业布局、技术进步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现有仓储设施和仓型结构,按照建设现代化粮库和发展粮食现代物流的要求,完善设施,提升功能。

  科技支撑,节能减排。按照节能减排和绿色储粮的要求,着力推进新仓型、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在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提高建设质量和技术水平。

  协同运作,提高效益。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方的衔接和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和设施管理,进一步完善投资管理机制,优化项目布局,提高投资效益和建设效果。

  三、主要任务和项目布局

  (一)加强粮油仓储烘干设施建设

  完善中央和地方储备设施,优化全国粮油仓储设施布局,推广应用粮库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仓房设施标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在粮食主产区、西部地区和后备基地新建仓容2000万吨。针对收纳、中转、储备等不同粮食仓储需求合理选用仓型,推广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

  新建烘干能力800万吨,维修烘干能力2500万吨,淘汰一批技术落后的烘干设施,使全国烘干能力保持在1.1亿吨以上,其中东北地区9100万吨以上,南方地区2000万吨以上。在东北地区改进烘干工艺和控制技术,节能减排,降低烘干成本,减少环境污染,保证烘后品质。在南方地区推广经济适用的烘干设备。在农垦系统水稻产区推广低温烘干技术。

  36个大中城市建设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仓100万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成渝等地区要优先满足成品粮储备应急保障需要。制定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仓设计要点和实施方案,2012年选择个别条件较成熟的城市先行试点,20132015年全面推进36个大中城市的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仓建设。  

专栏1 粮油仓储烘干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仓储设施 粮食主产区、西部地区和后备基地 建设仓容2000万吨。
粮食烘干设施 东北主产区、南方稻谷和油菜籽产区 新建烘干能力800万吨,其中东北地区500万吨,南方地区300万吨;维修2500万吨。
粮食应急储备仓容 36个大中城市 建设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仓100万吨。

  (二)推进粮食仓房维修改造

  维修改造仓容1亿吨以上,粮食主产区基本消除长期露天储粮,同时积极争取支持西部地区和主销区仓房维修。重点对仓房防潮防雨、保温隔热进行维修改造,配置必要的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储粮设施和装卸输送设备,配置检化验仪器,推广低温储粮、气调储粮等绿色储粮新技术。  

专栏2 仓房维修改造项目布局
地区 仓容(万吨) 地区比例(%)
总计 10000 100.0
一、主产区 7500 75.0
1.东北地区 1500 15.0
2.黄淮海地区 3000 30.0
3.长江中下游地区 3000 30.0
二其他地区 2500 25.0

  (三)推进粮食现代物流发展

  1.打通“北粮南运”主通道。在东北地区建设80个大型粮食装车点,以及与其相衔接的华北、华东、中南、西南等地区建设60个大型粮食卸车点,并加强与公路集并的衔接,建设中转仓容150万吨。完善东北地区粮食铁水联运物流系统,配套建设东南沿海港口和长江、珠江流域主要物流节点的粮食中转和接卸设施。开展东北地区糙米“入关”集装化(集装箱或集装袋)运输试点和大宗成品粮储运技术示范。

  2.完善黄淮海等主要通道。建设原粮物流节点项目50个和中转仓容150万吨,完善黄淮海通道、长江流域通道和京津通道、华东通道、华南通道的中转和接卸发放设施,发展黄淮海地区的散粮汽车运输以及长江、珠江、大运河、淮河等流域的散粮船舶运输。

  3.加强西部通道建设。根据粮食增产能力和流量,主要依托西部地区现有粮库、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沿西部地区主要铁路干线建设物流节点项目50个、中转仓容100万吨及相关设施,提升西部地区粮食中转、发放设施能力。

  4.建立全国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组建大型粮食物流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利用现有政策性粮食交易平台系统和全国粮食动态信息系统以及大型企业现有物流网络系统,建立全国粮食物流配送、交易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粮食物流信息资源共享,统一协调粮食运输工作。  

专栏3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
东北地区散粮“入关”主要通道项目 东北地区80个大型粮食装车点;稻谷和玉米流入地区60个大型粮食卸车点。建设中转仓容150万吨,建设散粮火车接收发放设施。
黄淮海等主要通道项目 在黄淮海、长江流域流出通道和京津、华东、华南流入通道建设原粮物流节点项目50个。建设中转仓容150万吨,配置散粮汽车、内河船舶。
西部通道重要物流项目 西安、宝鸡、兰州、武威、银川、吴忠、西宁、乌鲁木齐、伊犁、贵阳、昆明、太原等地区建设粮食物流节点项目50个。建设中转仓容100万吨,建设接收发放设施。
全国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各省级粮食局、中央直属粮食企业以及大型港口、大型粮食贸易和加工企业等建立全国粮食物流配送、交易和管理信息平台。

  

  1全国主要粮食物流通道示意图

  (四)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

  为全国800万农户配置标准化储粮装具,使项目地区农户储粮损失率降低到2%以下。在粮食主产区开展种粮大户新型储粮设施建设试点,重点在湖北、吉林等地农场和种粮大户建设1000套示范性小型钢板仓。逐步建立以国家级专业科研机构为依托,以省级科研机构为支撑,以基层粮库(站)为基础的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户储粮装具使用技术指导。  

专栏4 农户科学储粮专项
农户科学储粮装具 配置标准化储粮装具800 万套,其中主产区465 万套,其他地区335万套。
种粮大户储粮设施 在主产区建设一批示范性小型钢板仓(单仓储粮100吨以上)及相应配套设施。
  
专栏5 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布局
地区 规划农户数量(万户) 建设内容
总计 800  
粮食主产区 465  
其中:东北地区 200 钢骨架矩形仓160 万套、钢网式干燥仓40 万套
其他地区 265 彩钢板组合仓245 万套、热浸镀锌板仓20 万套
产销平衡区 260 彩钢板组合仓250 万套、木骨架金属网仓10 万套
粮食主销区 75 粮食主销区75 彩钢板组合仓75 万套

  (五)加强新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

  针对收纳、集并、中转、储备等不同功能需求进一步优化平房仓、浅圆仓和立筒仓设计;在适宜的地方选用钢板仓,推广应用新型装卸输送设备,提高机械化程度;改进烘干设施工艺技术,降低烘干成本和环境污染,保证烘后品质;在储备粮库推进低温储粮、气调储粮等安全绿色储粮新技术;进行糙米流通新技术、集装单元化、大宗成品粮储运技术的示范;进行RFID、物联网技术的应用试点,推进粮食物流信息化管理;加快研究开发适宜种粮大户需求的小型钢板仓以及相应的清杂、干燥、检测、运输等技术和设备;继续完善粮食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争取制修订《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粮食钢板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20项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提高设施建设水平。

  四、项目总投资测算

  为完成上述建设项目,初步测算总投资479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其中粮油仓储烘干设施建设173亿元,仓房维修改造90亿元,粮食现代物流建设118亿元,农户科学储粮专项98亿元。

  (一)粮油仓储烘干设施建设

  重点在《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增产大县增加粮食收储仓容、烘干能力,投资173亿元。

  1.新建储备仓容1000万吨,按照平房仓60%、浅圆仓20%、钢结构保温仓等其它仓型20%的比例测算,投资74亿元。

专栏6 主要仓型投资测算表
项目名称 平房仓 浅圆仓 保温钢板仓
新建项目(万元/万吨) 800 1000 400
扩建项目(万元/万吨) 500-600 700-800 200-300

  2.报废重建储备仓容1000万吨,投资58亿元。

  3.新增年烘干能力800万吨,维修烘干能力2500万吨,投资10.8亿元。

专栏7 烘干设施建设投资测算表
建设内容 烘干能力(万吨/年) 单位造价(万元/套) 投资(亿元)
总计 3300   10.8
新建烘干设施 800 360 5.8
维修改造烘干设施 2500 50 5.0
注:新建烘干设施平均按500吨/日(烘干能力5万吨/年)计算,约160套。维修改造烘干设施平均按200~300吨/日(烘干能力2.5万吨/年)计算,约1000套。

  4.按照国家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要求,建设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仓100万吨,按3000万元/万吨计算,投资30亿元。

  (二)仓房维修改造

  维修改造仓容1亿吨,按90万元/万吨计算,投资90亿元。

  (三)粮食现代物流项目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投资118亿元。

  1.“北粮南运”通道建设投资68亿元。其中:关外80个大型粮食装车点,按5500万元/个计算,投资44亿元;关内60个大型粮食卸车点,按4000万元/个计算,投资24亿元。

  2.其他100个物流节点项目投资40亿元。其中:黄淮海等粮食物流主要通道节点项目50个,按4000万元/个计算,投资20亿元;西部地区物流节点项目50个,按4000万元/个计算,投资20亿元。

  3.全国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投资10亿元。

  (四)农户科学储粮专项

  为粮食主产区和主要产粮县800万农户建设标准化粮仓(装具),并适当示范推广种粮大户储粮小型钢板仓1000个,投资98亿元。  

专栏8 项目建设投资汇总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投资(亿元)
总计   479
一、粮油仓储烘干设施建设   173
1.新建储备仓容 1000万吨 74
2.报废重建储备仓容 1000万吨 58
3.烘干设施 新建800万吨,维修2500万吨 11
4.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仓 100万吨 30
二、仓房维修改造 1亿吨 90
三、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 80个大型粮食装车点和60个大型粮食卸车点, 100个物流节点等 118
四、农户科学储粮专项 800万农户、部分种粮大户 98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

  各地要按照粮食工作省长负责制的要求,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重要粮食仓储、物流、应急保障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并建立稳定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多渠道社会资金投向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国家将继续给予支持。适当对粮食净流出省(自治区)和新疆、西藏以及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四省藏区等中央明确给予政策支持地区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倾斜。建立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支持仓房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中央对于仓房维修改造予以支持,争取将资金补助扩大到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要制订年度计划,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

  (二)完善支持政策

  加强粮食与发展改革、财政、铁路、交通等部门的协作,创新粮食物流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精神,整合现有粮食物流资源,推进仓储、码头设施社会化和运输服务市场化。完善粮食运输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铁、水合理分流,不断提高散粮运输的比例。支持粮食物流园区有序发展,研究推进国家级示范园区建设。按照《“十二五”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规划》和《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推进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逐步建立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支持农户科学储粮的长效机制,采取政府补贴、市场化购置的方式,为农户配置科学储粮装具。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将标准化农户科学储粮装具及简易仪器设备等纳入农机具补贴范围。

  (三)引导多渠道投资

  除政府投资外,充分调动企业等各方面积极性,对法律法规未禁入的领域,积极引导民营等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投入建设。同时,加强对各类投资主体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合理布局并实现资源共享。

  (四)严格项目管理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投标、监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和竣工验收的各项规定,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遵守粮食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投资效益。

  (五)组织好规划的实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发挥规划对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作用。注重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协调和评价评估机制。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和本地实际,编制本地区的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细化具体任务,制定保障措施,抓好本规划贯彻落实,确保本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