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武汉轻工大学为粮食储运国家工程
研究中心共建单位
2024-12-11 【字号:

  202311月,粮食储运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第一届理事会暨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结束后,武汉轻工大学申请成为工程中心共建单位。按照《粮食储运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理事会章程》第三条的规定,“新增共建单位或原共建单位退出,需由理事长单位(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提出动议,经理事会通过后,报主管部门批准”。 

  2024年2月23日,工程中心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武汉轻工大学工程中心共建单位 

  2024年3月22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函复同意,“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粮食储运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水平,增强粮食储运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推广能力,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为牵头单位,北京国贸东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中储粮成都储藏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共建单位的基础上,增加武汉轻工大学为共建单位”。